实物档案,是指公司以及员工个人在其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以物质实体为载体的物品档案,其中包含公司以及员工个人职务活动而获得各级机关、组织、社会团体颁发的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荣誉档案,而实物档案储存的设备为实物档案密集架或者实物档案密集柜。
实物档案的归档范围
(一)公司获得的各种奖状、奖杯、奖牌、锦旗、荣誉、光荣册等。
(二)上级领导、知名人士、有关单位赠送给公司的题词、锦旗、牌匾、字画、工艺品等。
(三)公司对外交往中获赠的重要纪念品。
(四)公司组织的各种重大活动中形成的纪念品。
(五)公司成立以来使用过的牌、匾。
(六)员工职务活动中获得的奖状、、奖杯、奖牌等,归档员工个人所有;公司密集架档案室留存复印件和照片。
(七)其它有保存价值的实物。
保管
(一)实物档案存放于公司档案室专用密集柜。
(二)实物档案原则上应在可视性强的密集柜、密集架上上摆放保存。重要的荣誉应放在明显位置,并应保持整体的外观优美、整齐。
(三)摆放位置不足的,奖旗可叠放于盒中,也可卷放于圆纸筒中,但都应标识其档号;重要的应摆放,不太重要的,可摞放在密集架上或密集柜内。
(四)存贮用密集柜、密集架,宜采用不可燃、耐腐蚀材料。确保对荣誉档案无有害影响。
(五)温湿度要求 存贮的适宜温度和湿度,参照纸质档案的保管要求,即:温度控制在14℃-24℃;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对特殊材料制成的荣誉档案,应据情特殊保管。
(六)对室藏实物档案,应定期进行检查,并及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七)对已进实物档案密集柜档案室的实物档案,应逐件拍成数码照片,连同其文字说明一同编制目录。